來源:市民政局發(fā)布時間:2024-08-12
衡陽市救助管理站原名衡陽市收容遣送站,始建于1951年,2003年8月1日《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》頒布實施后,更名為衡陽市救助管理站,2006年1月加掛衡陽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牌子,是衡陽市民政局直屬的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(yè)單位,現(xiàn)有在編人員30名,離退休人員24名。新址位于衡陽市雁峰區(qū)園林路易家塘24號,占地面積12畝,建筑面積2296平方米,設床位100張,是一所集生活照顧、文化教育、心理輔導、行為矯治、技能培訓、醫(yī)療救治于一體的初具現(xiàn)代化規(guī)模的新型救助保護機構。主要擔負衡陽市城區(qū)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的生活、醫(yī)療、返鄉(xiāng)、安置、幫扶等救助管理和18周歲以下(6周歲以上)留守、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、文化教育、心理輔導、行為矯治、康復訓練、技能培訓、救助保護、護送返鄉(xiāng),并負責癡、呆、傻、傷、病、殘等特殊對象的跨省接送、省內轉送和臨時安置,年救助量6000余人次。
近年來,衡陽市救助管理站努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、完善站內設施設備,不斷加強救助保護能力建設、健全未成年人保護長效機制,建立了民政、公安、城管等部門共同參與的橫向聯(lián)動機制,確定了市、區(qū)、街道、社區(qū)四級配合的縱向聯(lián)動機制。采取更加主動的保護性救助措施:在市區(qū)繁華路段設立了街頭救助服務點,實行定區(qū)域、定人員、定崗位的救助模式;開通24小時求助熱線;在交通要道、社區(qū)設置救助指引牌;配置流動救助車,每天上街巡查、救助,并組成街頭救助小分隊,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勸導、疏導,實施現(xiàn)場救助;通過開展夏季“送清涼”、冬季“送溫暖”活動,提供人性化的救助服務;采取多種方式和途徑,暢通受助對象返鄉(xiāng)、安置渠道,對滯留的癡、呆、傻、精神病人等特殊受助對象,積極開展尋親工作,對查找不到親人、查不實家庭住址的救助對象,協(xié)調有關部門,采取就地落戶方式予以妥善安置,打造了具有衡陽特色的救助管理機制和運行模式,被省民政廳評為“社會事務工作優(yōu)質服務先進單位”、被民政部評為“國家二級救助機構”。